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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品牌 | 其他品牌 | 产地类别 | 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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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 | 环保,化工,石油,建材,冶金 |
挥发有机物在线监控非甲烷总烃检测设备
TK-1200型 VOCS 在线监测系统是由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一款测量大气中VOCS含量的在线监测产品。
TK-1200型VOCS 在线监测系统采用的是进口美国PID公司VOC监测仪、进口英国仕富梅VOC监测仪或进口PID光离子传感器,测量可靠,准确度高。
TK-1200型VOCS 在线监测系统在线测量到的数据,可以通过GPRS无线或RS485有线方式向环保局或用户中心传递数据,在用户中心的环境信息监 测管理系统可以在电脑上实时显示测量数据,并且对数据进行历史曲线显示、异常数据管理等处理,同时也可以进行报表管理等操作。通过GPRS无线模式,可以使用HJ/T212协议,将数据传递给环保局。
*进的预处理系统,适应高温、高粉尘等重污染环境。
全程伴热大流量抽取结构,抗VOC吸附能力强。
采用高灵敏度、线性范围宽、稳定性强的FID检测器。
检测范围宽,同时适合现场高低浓度废气排放的同时监测。
具有自动校正功能,检测器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并可进行远程故障诊断和维护。
可同时监测多个排放段,自动生成报表。
参考标准:GB16297-19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JJG1055-2009 在线气相色谱仪 HJ/T38-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象色谱法 GB/T14677-93 空气质量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气象色谱法
系统参数:
烟气温度限制: 0-300(可订制)
采样方式:高温抽取
设备对振动的要求: 无明显振动
整个系统压缩空气要求:0.5Mpa 以上,无油无水
*大耗气量: 2.2m3/h
平均耗气量: 0.45m3/h*大气流量 (L/min):2
平均气流量 (L/min):1.5
尺寸:600 mm×900 mm×2000 mm
伴热管线温度:120ºC~200ºC
探头伴热温度:120ºC~200ºC
防护等级:机柜 IP65
供电:220VAC±10%,>5000W
环境温度: (5~35) ℃
环境湿度:(20%~90%) RH
对外输出:RS232,RS485
标准气体: 8L,钢瓶
重量:约 150kg
1安装位置
1.1采样点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和比对监测断面上游。
1.2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射的影响。
1.3 烟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
1.4 安装位置应尽量避开废气中水滴和水雾的干扰。
1.5安装位置不漏风。
1.6在VOCs-CEMS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位置和数目按照GB/T16157的要求确定。污染源参比方法采样孔内径应≥80mm,新建或改建污染源参比方法采样孔内径应≥90mm。在互不影响测量的前提下,参比方法采样孔应尽可能靠近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断面。当烟道为正压烟道或有毒气时,应采用带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1.7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确保所采集样品的代表性。
1.8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对于圆形烟道,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4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2倍烟道直径处;对于矩形烟道,应以当量直径计。
1.9 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流速CMS的测量点位离烟道壁距离不小于1米;或位于接近烟道断面的矩心区。
1.10为了便于流速参比方法的校验和比对监测,VOCs-CEMS应安装在烟道内烟气流速不小于5m/s 的位置;如烟道内废气流速不满足该要求,宜选择安装多点测量、线测量或面测量的测量装置,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 (2017) 61号)。
1.11 若一个固定污染源排气先通过多个烟道或管道后进入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时,应将连续监测系统安装在总排气管上,但要便于用参比方法校验连续监测系统;不得只在其中的一个烟道或管道上安装连续监测系统,并将测定值作为该源的排放结果;但允许在每个烟道或管道上安装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净化设备设置有旁路烟道时,应在旁路烟道内安装VOCs-CEMS或烟温、流量CMS,其安装、运行、维护、数据采集、记录和上传应符合本技术规定要求。
挥发有机物在线监控非甲烷总烃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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